2015年11月21日下午16時風井車場停電,造成一公司一隊37部純電動車未能及時充電。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二級預案,一隊所有隊管人員積極響應,按照預先的工作分工立即行動。
22日早4時50分一隊管理人員全部到位,隊長李福生負責與上級領導協調調車問題,安排營運隊長合理調整車次,保證各條線路頭三班正常運營,確保高峰車次的完成,并親自帶領車管員對所有純電動車及其他營運車輛“三檢”進行督導檢查;隊書記蔡永龍負責安撫動員等工作,使駕駛員因為自己的車輛未充電不能投入運營而思想波動或產生不滿情緒得到及時的化解。安全員負責檢查所有運營車輛的燈光及安全部件。在全體隊管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改變了37部車輛未能及時充電而造成的不能投入運營的被動局面,確保了一隊營運生產的正常運營。
(公交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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