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黨委、黨總支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建立《黨務公開事項登記簿》、《黨務公開會議記錄簿》、《黨務公開意見建議登記簿》和《黨務公開意見建議辦理登記冊》,并安排專人負責,對各類公開資料進行統一登記管理。
二、登記內容是經黨委、黨總支審核并報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對外公開的所有事項,應與實際公開的事項在時間、范圍、形式、時限、內容等方面完全一致。
三、黨務公開會議記錄應準確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和主題,詳細記錄會議主持人、出席會議人員情況,真實記錄會議內容。
四、黨務公開意見建議登記應明確反映人的基本情況,反映時間、方式,意見建議的詳細內容和領導批辦情況、處理反饋情況,以便查閱、管理和監督。
五、登記內容相應的基礎資料,公司兩級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嚴格按照《黨務公開資料歸檔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整理、歸檔保存。
六、對登記內容不真實、登記管理不規范或遺失登記資料的,應嚴格按照《黨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